苗栗縣土資場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過關 曾玟學促嚴格把關、消除鄉親疑慮
苗栗縣土資場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過關,曾玟學促嚴格把關、消除鄉親疑慮。(取自苗縣議會網站)
苗栗縣議會定期會今(15)日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會中三讀通過「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縣議員曾玟學則強調,過往常有地方鄉親因開發過程產生抗爭或疑慮,因此縣府在第一層的把關上,必須比過去更加用心執行。
苗縣府在縣議會提案修正「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包含修正用詞定義、增訂餘土暫置及流向抽查機制、明定公共工程及民間工程餘土管理責任、電子聯單系統申報及要求清運機具裝設GPS系統,並強化收容處理場所設施與遠端監控管理規範。
曾玟學於大會發言表示,過往在條文裡保留看起來比較嚴格的規範,這類案子地方鄉親都會非常關心,過去在土資場開發過程中,地方鄉親可能會出現抗爭或疑慮的情況,因此未來在第一層的把關上盼縣府更用心執行;他也提到,此次條文新加了地方說明會,希望廠商到時候一開始就應該跟鄉親完整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