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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溥聰公布捧錢照 黃帝穎:蕭旭岑恐涉公益侵占與背信二罪如柯文哲翻版

    黃帝穎對此指出,蕭旭岑(圖左)涉公益侵占罪等兩罪,如同「柯文哲翻版」。(記者王藝菘攝)

    黃帝穎對此指出,蕭旭岑(圖左)涉公益侵占罪等兩罪,如同「柯文哲翻版」。(記者王藝菘攝)

    前總統馬英九指控馬英九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破壞財政紀律一事,基金會今(24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更秀出蕭旭岑收受廈門台協會長韓螢煥捐款的照片。律師黃帝穎對此指出,蕭旭岑涉公益侵占罪等兩罪,如同「柯文哲翻版」。

    黃帝穎指出,馬英九基金會今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金溥聰出示蕭旭岑拿錢照片,直指蕭旭岑曾經收了台商一筆錢,卻沒有入帳紀錄;馬英九基金會委任律師更指出,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但卻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或自行處分,就有構成刑法上背信或公益侵占的嫌疑。而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確實發現有馬英九基金會成員在外收受不明捐款,卻未依規定入帳,也未向董事會報告。

    黃帝穎解釋,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假公濟私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款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而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罪名相同。

    此外,蕭旭岑執行長任內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涉犯背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柯文哲涉犯背信罪,一審判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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