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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制中國認知作戰 綠委提案修「情工法」阻斷內容

    中國對台威脅跨越實體國界,演變為以「認知駭入」為核心的混合戰型態。(彭博檔案照)

    中國對台威脅跨越實體國界,演變為以「認知駭入」為核心的混合戰型態。(彭博檔案照)

    中國對台威脅跨越實體國界,演變為以「認知駭入」為核心的混合戰型態。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人提案修正「國家情報工作法」,明確化「認知作戰」定義,並將反制境外敵對勢力的認知戰列入法定職掌,可要求網路平台提供必要協助,採取限制瀏覽、移除內容等必要阻斷措施。

    林宜瑾、許智傑、徐富癸、陳培瑜等民進黨立委共同提出「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條、第5條及第13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新增「認知作戰」定義為,「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利用人工智慧、資訊科技或其他手段,散布虛假或誤導性訊息,意圖破壞政府功能、社會安定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行為」。

    反制境外敵對勢力的認知戰 列入情報工作法定職掌

    根據草案,「國家情報工作法」第5條增訂,情報工作得包括防範利用人工智慧進行認知作戰、生成虛假資訊或操縱輿論之活動;情報機關於去識別化前提下,得運用人工智慧分析相關威脅。

    前項後段之人工智慧運用,為確保不侵害人民權利,其使用規範由主管機關會商各情報機關定之。情報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針對人工智慧與數位安全的專業培訓,以提升情報人員反制認知作戰能力。

    另外,有鑑於關鍵資訊多掌握於網際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若無其協力配合,情報機關難以及時掌握異常資訊流動、辨識認知作戰行動,也無法有效進行預警與處置。

    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 可要求網路平台提供必要協助

    草案新增,「提供網際網路平台服務之事業者,於情報機關執行情報工作時,應在維護國家安全利益之必要範圍內,配合提供必要協助;其應配合事項及程序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草案規定,前項事業者若知悉其服務被利用於執行境外敵對勢力的認知作戰,應依情報機關的告知,提供相關數據、演算法參數,或採取限制瀏覽、移除內容等必要阻斷措施。

    提案說明強調,現代戰爭已進入「混合戰」時代,境外敵對勢力透過人工智慧技術產製大量擬真資訊,對目標國進行「數據污染」與「認知操弄」,其影響力不亞於傳統軍事攻擊。情報機關作為維護國安之第一線,必須具備反制數位認知作戰的法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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