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爆到醫院「看病歷施壓」 律師:恐違反醫療法可處3年以下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質疑施壓護理人員,他今上午稱是在前天晚上去新光醫院,並指是中央黨部員工媽媽開刀,並說「我自己也是醫療專家,員工一定會希望說,去找一個他認為很厲害的醫師去幫忙看一下」。(資料照)
有醫護人員近日發文稱,有病患家屬為「前市長」員工,晚間將人請到醫院「電人」,更質疑當時僅有值班醫師與護理人員,為何仍要求說明病情?稍早PO文已刪除;柯文哲今上午證實的確在22日晚上有去新光醫院。律師陳君瑋認為,無論柯文哲是否為醫療專家,若不是本案醫師就是違法的行為,依照醫療法規定,施壓醫療人員,輕則罰3萬至5萬元,重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醫護人員近日在社群發文爆料,指有病患家屬為「前市長」員工,晚間將人請到醫院「電人」,並質疑當時僅有值班醫師與護理人員,為何仍要求說明病情?引發外界關注。貼文並附上一張背影照,被指疑似為民眾黨前主席、醫師柯文哲,相關內容在網路擴散後掀起爭議,但PO文已刪除。
柯文哲今上午稱,他是在前天晚上去新光醫院,並指是中央黨部員工媽媽開刀,稱「我自己也是醫療專家,員工一定會希望說,去找一個他認為很厲害的醫師去幫忙看一下」。
陳君瑋指出,依《醫療法》,禁止對醫療人員施加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不法方式干擾醫療,護理師質疑「前市長」晚上到醫院施壓,柯文哲還說:「我是醫療專家」,但誰管他是不是醫療專家,若不是本案醫師,施壓就是違法的行為,輕則罰3萬至5萬元,若影響原本的醫療行為,重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君瑋受訪分析,柯文哲若是強勢逼問、情緒威嚇、要求醫療行為改變,即使是醫師背景的柯文哲,只要不是該案醫療團隊,就不具決定權,若「指示」或「干預」治療方向,就可能侵害主治醫師的醫療自主權,甚至衍生醫療責任歸屬問題,尤其柯文哲具政治身分,即使沒有明確威脅,也可能形成「隱性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