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收賄案 桃園地院12度開庭勘驗被告黃芷臻偵訊影音檔
2026/01/06 11: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案,桃園地院今天上午再度開庭審理,鄭文燦由律師陪同到庭。(記者余瑞仁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案,桃園地院近期進行多次準備程序庭,勘驗同案被告廖俊松、廖力廷父子的偵訊影音檔案,今(6)日上午進行第12次程序庭,將勘驗廖力廷妻子黃芷蓁的偵訊錄音錄影,院方預計採重點式勘驗,檢辯針鋒相對預期持續上演。
鄭文燦被控涉嫌護航華亞科技園區工五工業區擴大案旁農地自辦重劃案,過程中涉嫌收取500萬元而被檢方起訴。桃園地院上月23日進行第11次準備程序庭,勘驗同案被告廖力廷接受調查官、檢察官偵訊的錄音錄影檔案,辯方提出勘驗具爭議內容共18段。鄭文燦律師團認為,廖力廷認為500萬元是政治獻金且無對價關係,檢調卻是「洗筆錄」成為有對價關係;而廖力廷應訊內容所謂「你爸爸嘴巴很大」的說法,前後出現6種版本,律師團質疑廖在偵訊時精神狀況不佳,甚至認為根本就不記得,因羈押期間想獲得交保,對調查官想要答案才勉強回答,但並非事實真相。
對於辯方主張勘驗譯文與筆錄不符部分,檢方反擊說,刑事訟法關於訊問筆錄製作並未嚴格要求一字不漏、完全照載,訊問者在聽取受訊問者陳述,整理受訊問者陳述所為之摘記製作筆錄,符合受訊問者陳述真義,廖力廷的偵訊內容即是如此,他在調查官提示相關證據時坦承500萬元是有對價關係,這點絕對符合其表達的意思,絕非所謂洗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