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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院今拍板國安法修法 網路鼓吹戰爭言論重罰100萬

    2025/12/18 09:06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國安法修法,對於鼓吹戰爭言論重罰100萬元。(美聯社檔案照)

    國安法修法,對於鼓吹戰爭言論重罰100萬元。(美聯社檔案照)

    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等4項修法草案,其中國安法修法,對於鼓吹戰爭言論重罰100萬元,此外,對於退休軍公教危害國安,只要一審有罪,就只能領半數的月退。

    國安法修法規定,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為避免境外敵對勢力或在地協力者,利用網路散布錯誤或虛假訊息,危害國安或社會,草案規定,內政部得對該內容限制瀏覽、移除或對使用者帳號採取限制或終止服務;情節重大,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必要者,得逕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權限,無須先會商相關機關。

    根據修正草案,為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立或實質控制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危害國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至於參與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秘密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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