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二審逆轉將復職 石明謹:不知道該怎麼教警察了
2025/12/17 08: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二審大逆轉,貪污部分獲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二審大逆轉,貪污部分獲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知名球評石明謹發文稱「不知道該怎麼教警察了」,其他網友也質疑「其他被抓去關的好冤」、「法官對助理費不同個案做出不同判決,算不算圖利?」。
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向立法院浮報助理酬金和加班費到上限,但卻未實際發給助理並要求助理領到錢後繳回辦公室當零用金,台北地檢署於2023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7月間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不過此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於昨日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改判貪污部分無罪,並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過去曾任台北市交通警察的石明謹在臉書發文分享「台北市政府法治教育案例」,他表示某市府警察局前偵查佐甲,未經同意偷蓋某員警乙職名章,讓被查扣車輛的車主提早將車領回,被依偽造公文書及圖利罪起訴。經地院判決有罪,惟嗣後高等法院撤銷陳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僅論以行使偽造公文書罪。
石明謹表示,懲處(戒)原因及結果為,甲偽造公文書之行為影響警員執行職務之正確性及公正性並損壞警察人員聲譽,故某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於本案判決確定後,遂函請該分局檢討甲行政責任,嗣後該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第1項第4款核定陳員「免職」處分。
石明謹在文末直言「不知道該怎麼教警察了」、「那是台北不是新竹啦」。在發文底下網友也紛紛表示「一堆地方議員因為助理費被抓去關得好冤啊XD」、「一堆人可以翻盤要求重審國賠了」、「偽造公文書居然還能復職」、「了不起都有證人認罪還能搞定司法佩服」、「一個法官針對不同個案,所做出對助理費理解上不同的判決,算不算圖利?有人可以去告發他嗎?」、「玉珍姐才冤,推甚麼助理費案被罵翻,現在有案例可以照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