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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介選收押禁見 綠委提案「最低關1年以上」

    2025/11/28 14:46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徐春鶯涉受中國指示、資助,替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造勢、宣傳,羈押禁見。(資料照)

    徐春鶯涉受中國指示、資助,替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造勢、宣傳,羈押禁見。(資料照)

    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涉受中方資助、指示,為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站台造勢,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及王義川等人提案修「反滲透法」,增訂最低刑度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今(28)日立法院會交付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檢調查出,徐春鶯涉嫌從事兩岸地下匯兌,不實文件向銀行詐貸,且在2024年總統大選及2022年直轄市長期間,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為柯文哲及黃珊珊站台造勢、宣傳支持,分別觸犯「銀行法」、「刑法」詐欺罪、以及「反滲透法」第4條第1項規定。

    針對中共近年強化統戰滲透力道,王定宇等人提案指出,現行「反滲透法」第3條至第5條條文的罰則未規定最低刑度,僅有最高法定刑的規定,司法實務留給法官相當寬廣的判刑空間。在滲透收買成本低廉、被抓到代價又不大的成本考量下,日後各式五花八門的滲透行為,只會越來越多,抓不勝抓。

    王定宇憂心,國安、檢調及審判等執法量能,屆時可能將被大量案件所拖垮。反滲透的效果有限,遏阻功能不彰,恐無法達到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立法目的。

    據此,草案條文增訂,若任何人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相關活動,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若任何人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所定的遊說行為,就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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