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提案公投綁大選 中選會:合併投票率未必高
2025/10/19 16:14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
針對公投綁大選,中選會日前曾指出,經驗及結果顯示,公投與選舉合併投票,投票率未必均高於公投與選舉分開舉行投票。(資料照)
立法院在野黨團本會期續推動「公投綁大選」修法,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等人提出「公投法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4日院會付委待審。中選會日前曾指出,經驗及結果顯示,公投與選舉合併投票,投票率未必均高於公投與選舉分開舉行投票,公投與選舉分開辦理,可以有理性討論過程,進行社會對話與溝通,也讓人民有足夠時間瞭解公投案內容,不受選舉影響。
針對公投綁大選議題,中選會日前曾透過書面報告說明,自民國92年底公投法制定實施以來,已辦理20案全國性公投案,通過7案、不通過13案。其中第1案、第2案與第11屆正副總統選舉同日投票,投票率約45%;第3案及第4案與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投票率約為26%;第5案及第6案與第12屆正副總統選舉同日投票,投票率約為35%;第7案至第16案與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投票,投票率約為55%;第17案至第20案未與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投票率約為41%。
中選會指出,經驗及結果顯示,公投與選舉合併投票,投票率未必均高於公投與選舉分開舉行投票,影響公民投票投票率的因素,與各項公投案議題受民眾關注程度相關。
中選會舉最具代表性的公投大國瑞士為例,瑞士實施公投次數最頻繁、歷史最悠久,但仍將公投與選舉分開辦理,瑞士1年預定約有3至4次公投,已預先排定至2043年,每次公投案件數限制在4案以下,讓公投案有充裕時間被討論,若遇聯邦國會選舉,原定的公投會被取消,讓公投議題可深入被理解、討論。中選會指出,同日投票雖然有瑞士的適例可循,但我國未採行不在籍投票,無法藉由提前投票等方式分流,故同日舉行投票的公投案,宜有案件數限制。
中選會也指出,公投第19案已針對公投是否應與選舉同日舉行投票,結果為不通過,顯示多數民意未支持公投與選舉合併舉行。
中選會強調,公投是對「事」的投票,選舉是對「人」的投票,性質及投票效果皆不同,公投不綁大選,既不會受到選舉影響,也不會因為政黨或候選人競爭,而模糊公投議題焦點,混淆公投案意旨,較能使公投結果與民意一致,確保公投為直接民主的制度精神。
針對將公投與選舉分開辦理的效益,中選會表示,與選舉年錯開舉辦公投,可以有理性討論過程,進行社會對話與溝通,也讓人民有足夠時間瞭解公投案內容,不受選舉影響,且固定公投日期、定期舉行,也有利人民參與,確保投票結果具有民主正當性。
中選會也說,公投綁大選的選務工作高度複雜,基層選務單位反映選務工作負荷過重,超過承載能量,公投與大選脫鉤,公投與選舉的投票不會互相干擾,選務作業單純化,有利選舉及公投順利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