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12/31宣判 馬英九辯「無罪」 檢建請從重量刑
2025/09/08 18:5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高院審理三中案今開辯論庭,被告馬英九出庭。(記者楊國文攝)
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訴在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造成國民黨72億多元損害。北院4年前判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3人均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今安排馬3人進行結辯,馬英九稱從政近40年均廉潔自持,請求仍判他無罪,張、汪也做無罪答辯;但高檢署批評一審判決違誤,且馬3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均從重量刑。此案定12月31日上午10時宣判。
三中案纏訟至今已7年,高等法院自2022年5月起已審理3年多時間,馬英九和張、汪均辯稱無罪。高院本月5日由高檢署先進行結辯,重砲批評一審判決荒謬,建請高院改判馬等3人有罪。
高院今日上午9時30分起進行馬英九等3名被告進行辯論,汪海清主張,當時,他任職中投總經理一職在整個國民黨算來的職位雖然很低,但「我不是一個Yes man」(意指不是唯唯諾諾的人),他沒有取得任何好處或利益,也未涉及淘空不法,不解檢方為何指控他觸犯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質疑檢方辦案有立場,「難道我和你們有仇嗎?」,請求高院仍判他無罪。
高院下午先由張哲琛和律師做結辯稱,當時中視經營嚴重虧損,每天交易量很低,以每股6.5元價格出售應算是合理價格,至於中影股權交易是由中投人員進行專業判斷,並經過李永然律師確認合法,未損害中投公司利益,並無違法之處。
最後一棒由馬英九答辯,馬稱,從政40年以來,從擔任法務部長3年起、歷任台北市長2任共8年、總統2任8年等期間,一向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從未貪贓枉法,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雖遭民進黨打壓,仍然盡忠職守,問心無愧,並非違法,請求高院仍判他無罪。
馬英九辯護律師指稱,華夏公司交易部分,馬英九並未指定買家,中視股權交易方面,檢方依據會議錄音,就去推測馬英九犯罪,並非事實,如始終反對不法或給不當差價,例如馬指示「如果交易破局比不破局好,那就破局吧」,可見馬未違法。
高檢署指稱,當時中視每股每股應值10元,但馬等人將中視以每股6.5元賤售,舊中央黨部大樓以23億元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比市價低數價元,「不是賤賣,什麼是賤賣?」,連張榮發基金會尾款還有1億元未付,國民黨仍未追討,另外馬等人似乎預知賤售可能帶來訴訟,還編列6千萬元做為訴訟費用,馬英九稱不清楚很多相關交易內情,並非事實,馬等3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量刑。
備受矚目的三中案,屢遭質疑有賤賣黨產情事,台北地檢署依據國民黨會議資料、談判對話錄音檔等證據,認定時任黨主席的馬英九和張哲琛、汪海清以非常規交易等手法,在中視、中影、中廣、舊中央黨部大樓等交易案,造成中投72億9174萬元損害,依證交法的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刑法背信等罪將馬英九等3人起訴。
但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馬不是中投、光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不符證交法特別背信與非常規交易罪的身分要件,張、汪雖符合身分,但認定無犯意與犯行,將馬3人均判無罪。
檢方列出9大理由,包括北院對本案直接證據歷次會議紀錄及內部話錄音檔的證據評價、取捨標準不一,採證法自相矛盾等,上訴高等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