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決定戰後台灣地位是「舊金山和約」 非「開羅宣言」
2025/09/06 14:30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
總統府資政姚嘉文今天出席台灣國家聯盟「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自決之路」論壇,並發表專題演說。(記者叢昌瑾攝)
總統府資政姚嘉文今(6)日演說時強調,台灣主權定位必須回歸國際法根據,不能再被「台灣光復」與「開羅宣言」混淆。他指出,真正決定戰後台灣地位的,是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而非沒有法律效力的「開羅宣言」。
姚嘉文今天出席台灣國家聯盟「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自決之路」論壇,並發表專題演說。他說,「舊金山和約」共有49國簽署,日本正式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與要求,但未交給任何國家,顯示台灣已取得主權。
他批評馬政府時期曾把「開羅宣言」當成條約引用,屬於「內行人講外行話」,因為宣言僅是戰爭過程的政治主張,不具國際法效力。反觀國史館的見解認為,「開羅宣言」只是「逗點」而非「句點」,更能反映史實。
姚嘉文並指出,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早已滅亡,蔣介石也曾於1950年親自承認「中華民國去年大陸淪陷時就已經滅亡」,今日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過去南京或重慶的政權領土不同,也並非同一國家,名稱反而成為國際辨識的困擾。他強調,依據「蒙特維多公約」,台灣具備領土、人民、政府與主權4大要件,完全符合國家資格。
姚嘉文回顧韓戰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宣布台灣地位須待和平解決或交由聯合國決定。換言之,「台灣地位未定」僅存在1950年至1951年之間,隨著和約簽訂,日本已放棄主權,台灣的地位自此確立。他駁斥所謂「光復」說,強調中華民國軍隊只是代表同盟國接受日本投降,並非主權移轉。
他強調,台灣雖然是處於「不正常」狀態的國家,但仍然是一個國家。憲法不合時宜,必須推動制憲運動;國號不符合現況,應推動正名;國際地位遭壓縮,必須持續入聯。雖然不正常,但不能否認台灣的國家存在,這正是「舊金山和約」留下的核心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