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吳思瑤:國民黨昔自費賄選 今拿全民錢買選民票
立法院會11日三讀通過因應美國對等關稅的特別條例,要普發現金一萬元,國民黨立委羅明才當場在議場「點鈔」。(資料照)
首波大罷免於7月26日投票,藍白卻在11日立法院會中通過,國民黨團所提「特別條例」,將政院原編列的4100億元,跨大上限為5450億元,並匡列2350億元,明定每人普發現金一萬元,引爆舉債發錢爭議。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國民黨不僅違反「預算法」中歲計賸餘的使用規範,更從過去賄選惡習,升級到用全民納稅錢買選民的票。
吳思瑤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在青年福祉與交通民生上,這筆2350億可以支應11年高職與大學的學費補助,或租金補貼8年、育兒津貼7年、提供25年的T-PASS交通月票等;在建設上,則可以興建4至6萬戶社會住宅或2條基隆捷運等。
「藍白的本質是舉債,而非盈餘分配!」吳思瑤痛批,國民黨不敢講財源,因為他們怕被發現借錢、舉債發現金會被罵。國民黨宣稱歲計賸餘累計有8000多億,但事實上這多年來的歲計賸餘已用在疫後重建、購置戰鬥機及行政院編列4100億元,扣除這些支用項目以及還債、法定必要支出,只剩下335億元。
吳思瑤直言,國民黨拿人民的錢買票救罷免,過去國民黨從拿自己的錢賄選、買票,到現在升級到用全民的納稅錢來買選民的票。
就歲計賸餘的法定用途與流程,吳思瑤說明,依「預算法」規定,歲計賸餘必須先拿部分去償還政府債務,再來減少原本需要舉債的建設,改用盈餘,來減少未來負擔;藍白卻要將歲計賸餘用於他們指定的項目。
吳思瑤總結,藍白不讓政府還債,又不讓政府用盈餘取代本來要舉債的建設,再回過頭來要政府舉債來發現金,完全謬誤了歲計賸餘的使用規範、違反「預算法」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