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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赴中揭露制度 劉世芳:先雙向溝通後再公開資訊

談及宗教團體赴中揭露制度,內政部長劉世芳(中)說,內政部首先將透過既有管道進行雙向溝通,未來希望公開不受「個資法」限制的資訊。(記者李文馨攝)

談及宗教團體赴中揭露制度,內政部長劉世芳(中)說,內政部首先將透過既有管道進行雙向溝通,未來希望公開不受「個資法」限制的資訊。(記者李文馨攝)

2025/03/20 19:2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因應中國對台五大威脅,總統賴清德宣示17項因應作為,其中包括落實公職、宗教等公益團體赴中國交流的揭露制度。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20日)說,內政部首先將透過既有管道進行雙向溝通,未來希望先公開不受「個資法」限制的資訊;修法部分,會依照陸委會最終的律定處理。

為防杜中國干預與統戰,賴清德日前指示政府機關應落實中央及地方各級公職人員赴中國交流的揭露制度,內政部也應建立宗教團體等公益組織赴中國交流之揭露制度,以防杜中國的干預與統戰。

對於揭露制度的規劃,劉世芳說,內政部管理的公益、人民團體及宗教團體會分成2個方向處理。第一,相關宗教團體、公益團體,會透過既有管道進行雙向溝通、交流;第二,未來希望先公開不受「個資法」限制的資訊在網站上,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他們赴中活動的安全,因為資訊公開後比較容易聯絡,完成溝通後就會在網站上公開。

至於是否涉及與陸委會合作修法?劉世芳說,由於陸委會涉及的業務較為多元,特別在處理中國人身分認證的問題上,包括身分證、居住證、定居證和護照等,陸委會正在盤點現行法規命令是否足以涵蓋這些範疇,內政部將依照陸委會最終的律定做最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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