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停審釋憲是給白藍分手理由? 周榆修:別見縫插針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資料照)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高院認為關鍵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有牴觸憲法疑慮,將案件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而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稱「是給民眾黨向國民黨分手的理由」。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回應,對女立委施行性暴力者的話沒有評論必要。
黃國昌表示,對於「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可能要問一下立院裡資格最老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而針對立委或地方民代助理費制度要通盤檢討,是高院聲請釋憲給外界最大的啟發;他認為目前還沒發展到那個階段,憲法法庭是否受理,跟「憲法訴訟法」毫無關係。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則補充,從高院說法可見,他們已經開始從實務經驗跟制度上思考,整件事情應該要從本質面跟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的解決方式。涉案訴訟判決有200多筆,但僅有高虹安一審遭到重判,非常不公平,讓人覺得台灣司法在柯案與高案是針對性因人量刑。
周榆修強調,高虹安案助理有加班事實,甚至高虹安自掏腰包的錢都遠超過一審法院的判決,民眾黨期待法院朝檢討法條的方向發展,「至於鍾佳濱之流的,沒用的51席、51部隊,少在那鬼扯、見縫插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