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公關處長涉霸凌案 行政院:1個月內完成調查
公務機關霸凌案爆不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行政院專題報告「政院所屬人員涉嫌霸凌案件處置情形」。(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公務機關霸凌案爆不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行政院專題報告「政院所屬人員涉嫌霸凌案件處置情形」。行政院報告強調,已建立院層級「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霸凌案件經媒體披露,分別為政院消保處處長、公關處處長、秘書處處長疑涉職場霸凌,前2案已立案調查,預計1個月內完成。
為強化現行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的處理機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於2024年11月20日通函各機關,針對現行相關作業規定,完成強化員工保護、縮短調查時程及落實執行等相關機制檢討修正。
行政院指出,近期公務人員保障曁培訓委員會及勞動部等相關法制主管機關,刻正檢討現行相關法令,人事總處也積極通盤檢視現行機制及蒐整實務案例,後續將會同法制主管機關檢討強化現行相關法制。
行政院提及,人事總處已於去年12月13日完成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提供公務機關員工,除各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外的另一申訴途徑。平台接獲案件通報後,將透過加密措施轉交權責機關,依保密規定處理,並應於3日內回報初步受理情形,1個月內回報處理結果(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由該總處進行案件追蹤列管;平台如接獲未具名通報申訴案件,也將檢視申訴事實及內容,轉交權責機關依相關規定審認處理。
關於行政院疑發生職場霸凌案件與處理情形,行政院說明,依「行政院院本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具名通報為立案處理原則,而匿名檢舉或經媒體披露的案件,則由2位外聘委員及1位內部委員組成因應小組進行初步了解,依所陳述內容的具體程度及性判斷是否立案處理。
據統計,霸凌事件經媒體披露計件,分別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公共關係處處長、秘書處處長疑涉職場霸凌,後2件陸續經立委來函關切,第3件亦經其他機關函轉。另有內部循程序管道正式提起申訴3件,與媒體披露事件重疊,故併案進行處理。
行政院表示,消費者保護處案件部分,已正式立案調查,刻正進行調查處理中,預計在規定期程1個月內完成。公共關係處一案,由因應小组就案情作初步瞭解後,已正式立案調查,預計於規定期程1個月內完成。
行政院提及,秘書處案於媒體披露前,已收到以「技工工友駕駛」名義匿名陳情,因屬匿名陳情的職場霸凌案,為釐清事實,政院院本部啟動行政調查,以瞭解事情真相。經訪談10多位院內相關同仁後,未查有具體事證。另有秘書處59名工員聯署說明該陳情案係不實指控,意欲假藉工員名義抹黑、破壞工員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