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宗湊足2000萬保金離開北院 被問「這問題」點點頭
李文宗(前右)交保離開法院。(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檢方偵辦政治獻金假帳案,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先被檢方諭令2百萬元交保,後來李被羈押禁見並依背信、公益侵佔、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然檢方不服在押的李,首次獲台北地院裁定8百萬元交保,經抗告成功,北院昨日對李重裁,保金加碼至2千萬元並須配戴電子腳鐐,同時出境、出海及住居;稍早李由律師替他赴台銀公庫部繳足1千萬元,代表共2千萬元已辦保完成,李也已配戴電子腳鐐完畢。離開北院時李被問及「是否擔心檢方提起抗告?」李雖未回答但有點頭。
檢方指控,李文宗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等罪,刑期重,逃亡動機強,公益侵占6千多萬元與保金不相當;且李曾在中國深圳工作7年,妻子名下保險箱有3萬多元人民幣是李所給,李有在國外生活能力。
檢方控:李文宗跟橘子都是柯帳房
檢方說,李跟橘子(許芷瑜)都是柯帳房,柯曾傳訊給李「初期沒募到的錢叫橘子先挪一些進去」,可見橘子幫柯搬錢,李交保可跟橘子串證;加上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民眾黨「四位一體」,李可透過他人串證。
李文宗昨仍否認犯行,稱至今沒接觸證人、被告及妹妹李文娟。橘子拿錢給他是柯指示,從他跟橘子的Line記錄可見,兩人幾乎沒溝通。
李還說,他當6年公務員薪水本不多,不動產只有新竹住處,日前加保還借了300萬元。他現在被民眾黨切割,未來無法找其他工作,提高保金無力應付。
辯方律師主張,侵占公益6千多萬元的部分未扣除成本、未收款項、木可公司被扣的錢等,沒與保金不相當。李文宗在中國沒資產、工作,不可能逃亡,但李同意按時到派出所報到。柯傳訊給李,只證明橘子有拿錢給李,李無法知道錢從何而來,要跟橘子串什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