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爆宜蘭某礦業公司無故停工逾1年 監院:經部11月已廢止礦照
監察院。(資料照)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監察院多年前接獲民眾陳情,永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侒實業)申請延展位於宜蘭縣員山鄉之瓷土礦礦業權,經查有無正當理由停工1以上情事,經濟部礦務局(現已改制為經濟部地質調查礦業管理中心)卻未依法廢止其礦權,遂於2021年通過提案糾正礦物局,經監院追蹤調查,經濟部已於今(2024)年11月4日發文,依法廢止該礦業權。
監委田秋堇、林盛豐、蔡崇義當時接獲民眾陳情,永侒實業申請展延宜蘭縣員山鄉之礦權,該礦一旦開採,勢必影響地方環境及居住安全,因而啟動調查,發現該公司有無故中途停工逾1年情事,經濟部卻未依法廢止其礦業權,遂於2021年12月8日通過糾正,函請該局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永侒實業依礦業簿記載自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所雇工人均未有5人以上,此外依礦務局自行勘查與實際查核結果,2014年該礦未從事開採作業。依1974年發布之「礦業法」第43條第1款規定事項之查核要點,確有「礦業法」第38條第1款「中途停工1年以上」之情事,且於上開期間(自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並無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竟未依法廢止礦業權之核准,核有違失。
經監院持續定期追蹤調查,經濟部業已於今年11月4日發文,依「礦業法」第4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該礦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