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頒範本防民代詐領助理費 新北議員:工作時間、內容認定不易
地方民代涉入多起詐領助理費案件頻傳,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內政部已頒布內控範本,協助地方議會自明年起建立內控機制;圖為新北市議會議場。(記者董冠怡攝)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地方民代涉入多起詐領助理費案件頻傳,內政部長劉世芳今表示,內政部已頒布內控範本,協助地方議會自明年起建立內控機制。新北市議會藍綠黨團不約而同提到,計時人員的工時、薪資計算及工作範圍認定,都是棘手難題,也有地方民代反問,選民服務、現場會勘、婚商喜慶跑攤可否列入工作內容?但不去可能影響民眾觀感甚至被碎唸,不同縣市民情不同,中央不應用統一的觀點去看基層運作,否則會被冠上不食人間煙火的罵名。
劉世芳所提內控機制具體作為包括應由議會代為直接撥付助理補助費予助理、每月製作印領清冊載明助理補助費總額、分配情形及領取金額並需經議員及助理簽章等。
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倩指出,內政部協助各縣市議會建立範本立意良善,市議會第三屆起已有內控機制,諸如助理聘書或每月由議員簽核薪資發放表,但明年一月起助理費調升後新增計時人員,助理費使用方式更為複雜。目前暫定的範本以每日固定排班及固定工時的方式,計算計時人員的費用,無法有效協助議員聘用部分工時的工作人員。
張維倩認為,12月19日於市議會已召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說明會,會中各議員服務處提出的建議,已由市議會彙整提報中央研議,期待內政部可以有統一的格式及撥付的規則,以利保證議員及助理支給薪資的適法性。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偉杰提到,現行勞基法中助理的加班費或時薪制的兼職,都很難認定助理的工作內容和應有所得。民代服務處如同一間小型公司,不同地區的生態有很大差別,應該因地制宜,而且民代助理工作範疇很廣,在認定所謂的工作內容,必須跟實際情況相符合才是。
陳偉杰舉例,不同選區性質的助理,不但需要彈性的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也不可能僅限於市政議題研究和法案審查,各項地方活動參與,也無法以上班打卡形式記錄,像是選民急難救助需要通宵陪伴、天災人禍需要即時追蹤;希望中央與立法院能夠修法,完備整個議員助理費制度。
他建議,內政部要擬定撥付範本前,應先深入了解民代助理的真實特性與業務範疇,才能制定更符合現行助理費制度及薪資規範,也能避免民代誤觸法令,使其可以在問政、服務與行程活動中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