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廣場驚見怪異交通指揮男 警:將告誡約束
男子在台中勤美商圈指揮交通。(擷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區市民廣場人行道,近日常見一名男子在現場指交通指揮,由於並非警察或義交引起民眾注意,還有人拍下影片後上傳社群,轄區警方今天說,經查,該男子經常於該處所協助交通疏導,雖無不法情事仍將告誡約束,另將持續加強市民廣場週遭安全維護。
台中市第一分局今天表示,根據民眾上傳到社群平台的影片顯示,該名男子於本月18日在西區公益路一段市民廣場人行道上,穿著舉止怪異,疑似在指揮交通,經警方調查釐清身分發現,楊姓男子(29歲)經常於該處所協助交通疏導,並未穿著義交服裝或具備相關身分。
儘管其行為對交通疏導有一定幫助,但警方仍認為應對其行為予以適當約束,並已告誡其避免引起民眾疑慮或干擾公共秩序,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1款規定:「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
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到任何違法或違規情事,請現地撥打110或立刻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警方會依照民眾個案,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