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警察、弟弟是議員!新竹男藉「打通關」騙術詐得80多萬
謊稱警察且弟弟是議員,他藉打通關騙術詐得80多萬遭地院判刑。圖為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56歲甄男謊稱自己是警察,且弟弟是縣議員,可幫忙打通關,將想申請棄土場的林男與開福利社的高男騙得團團轉,共騙二人超過84萬元,新竹地院依詐欺與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犯罪所得沒收。
法官調查,甄男於109年10月間認識林男,騙稱是警察,跟縣政府很熟,可以幫忙申請棄土場,但需要打通關,要給湖口鄉公所保證金云云,林男被騙,於110年4月26日在新竹縣湖口鄉公所內交付25萬元給甄男,後又於新竹縣新埔鎮義民廟前分別交付12萬元、8萬元現金。
110年8月31日甄男向林男訛稱要給環保署款項,使林男又於隔天在新竹縣新埔鎮旱坑路老人活動中心交付7萬元現金給甄,事後甄男失聯,林男始知受騙。
111年2月初甄男結識高男,得知高男在AI智慧園區工地租賃土地開設福利社,竟謊稱弟弟是議員,用他的名義去租會比較快,租金1坪180,租40坪1200,一次繳一年,還需要去地政科送禮云云,事後高男在工地交付16萬8000元給甄。
事後甄男偽造以新竹縣政府地政處辦事員名義出具的簡易收據,表示該地政處辦事員確有收取租金。之後又向高男訛稱要辦理營業登記需要手續費,要打點縣政府建管處,要搭鐵皮需要動工保證金云云,高男分別於111年4月1日、9日、12日在工地交付1萬7500元、8萬元、5萬8000元給甄。事後甄男失聯,高男始知受騙。
法官審酌甄男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任意詐欺被害人財物,顯乏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最後依詐欺與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犯罪所得84萬3500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