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酬庸 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多次因科技人權槓上政府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2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列席接受立委詢問。(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12)續審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被提名人劉靜怡答詢時表示,釋憲者的基本職責是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最終意志,但大法官與學者是兩個全然不同角色,未來會避免講太多話產生不當心證疑慮,所有個人價值都必須依照憲政秩序與憲法保障過濾、彙整後展現出來。至於被部分立委貼上深綠標籤,質疑「向上管理」被酬庸,她則強調,與賴總統唯二接觸是反對民進黨政府行政院的按捺指紋領身分證運動,以及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期間的施政批評。
立法院院會今續審司法院正副院長等7名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劉靜怡向院會口頭報告時表示,身為長期耕耘科技人權議題的公法學者,將來必然會對釋憲工作當中的互相對話、說服跟折衝協調發揮影響力,並貫徹釋憲者基本職責,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最終意志,忠於個人深信的民主憲政跟人權保障基本理念並發揮學術專長,成為稱職而且無愧於心的憲法守護者。
針對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將其貼上深綠、台獨標籤,並質疑此提名是抹黑管中閔、批評蔡英文政府等「不論藍綠開砲」所換來的「向上管理」酬庸,劉靜怡回應表示,本身從來都未有特定政黨黨籍,所有評論都是根據法學研究者、知識分子針對個案所提出的見解,被提名後也沒有刪除任何言論,會對每一句話負責。
劉靜怡認為,此基本特質對大法官而言非常必要,因為大法官需要根據法律獨立審判,根據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意志,不論執政者是誰,誰在朝、誰在野,都必須努力監督。但當大法官跟當學者是全然不同的角色,未來會避免講太多話,不當揭露心證的問題。
劉靜怡指出,從未對賴總統有任何「向上管理」,唯二接觸只有2005年在台灣人權促進會,與顧立雄、李念祖等律師發起「反全民按捺指紋領身分證」運動及釋憲案,以及在對2017年起對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施政有諸多批評。她說,不確定為何獲得總統提名,但她向來都以科技人權議題為研究領域,近年也頻繁參與人工智慧(AI)的國際組織,或許是這樣的原因。
另外,針對中國可能利用AI對台進行認知作戰,劉靜怡說明,不僅台灣,AI對全世界每一個對抗威權體制的前線國家而言都是嚴重問題,國安單位也應該更積極處理,不過她也提醒,處理此問題難免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應回歸憲法所談的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等基本要求來檢視立法。台灣並非無能力查出中國認知作戰,而是科技變化太快,立法或行政部門無法即時跟上且共識不高,就會讓問題更加困難。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詢問時則強調,據去年統計資料,司法院釋憲受理案件中96.69%都是人民聲請案,「保護人民權利」就是憲法法庭的核心功能,也是人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她詢問,統促黨涉嫌收受中國資金介入台灣選舉以及各項國安、刑事案件,被依法聲請憲法法庭解散,大法官如何體現憲法守護者角色?
對此,劉靜怡表示,此案未來可能進入憲法法庭,基於司法倫理不便針對個案回答。不過,政黨違憲解散的基本條件,是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已危害自由民主秩序。《憲法訴訟法》有清楚要求,甚至連人民申請案件都不一定在任何情況底下都會被受理。每年大法官做成判決數也有限,代表人民聲請案件必須具「憲法重要性」,須為貫徹基本權利所必要,並經審查庭跟憲法法院裁定受理後,才會進入程序。換句話說,憲法法院是非常特殊的救濟程序,也是對國家維護民主憲政制度跟維護人權保障,最重要、最特殊的地方。
此外,針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訂「憲法訴訟法」,欲將裁判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的三分之二,劉靜怡強調,她不認為任何國會的修法是基於惡意而來的,相信所有的國會修法都是基於善意而來的。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修法也是立院職權,須先尊重立院與行政部門的協調。
不過,劉靜怡也示警,雖並非百分之百反對修法,但修法必須要有好的配套,否則將大幅降低憲法法庭效率,損及憲法賦予司法權的司法自主性,或妨害大法官職權行使,損害司法權核心領域、侵害人民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