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問柯文哲違背哪條法?陳佩琪:我不平、我抗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右)、柯妻陳佩琪(圖左)。(資料照)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柯妻陳佩琪繼日前發文高喊,她深信柯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陳佩琪昨再次發文質疑,「柯文哲是違背了哪條法令,需要羈押4個月?她不平、她抗議。」她也透露,自己近期身心狀態不好,但會努力活著直到看到這個惡質政權垮台的一天。
陳佩琪在臉書發文指出,以她對法律的了解,要說人犯法,要有以下兩項條件,首先,看這個人違背哪條法律,京華城給的20%容積率是北市府(或市長)的裁量權,若給20%是違法,是否有人可以出來說這到底是違背了中央或北市府地方自治法的哪一條?高雄國賓、台南南鐵東移就沒違法嗎?況且北市府給多少容積率還是專業審議委員會決定的,其它縣市也是這樣,還是市長一人裁定的?
陳佩琪續指,再者,違法了,找出哪個人做了這種違法的情事。就京華城案,都委會是實際負責人,市長只是「名義負責人」,法律上要先釐清都委會有沒有圖利或收賄。若有,再往上查有沒有更上層、甚或跟市長有關,若實際負責人沒違法,卻說名義負責人違法,然後把他羈押四個月不放人,這不是政治辦案,什麼才叫政治辦案。
「今年五月媒體一直宣染這案子,我很擔心,也問了先生幾次。」陳佩琪透露,柯文哲要她別操心,並說這案子全程自己只簽公展文,柯說公展一個月沒人有意見,接下來就指名專案經理人去處理, 從此未再過問此事,請問這樣的柯文哲為什麼要被羈押四個月,「我不平、我抗議。」
陳佩琪質問,柯文哲違背了哪條法令,能不能有人出來說明?「假設」就算這案子有圖利好了, 請問他做了什麼動作說他圖利呢?媒體報導說他「多次召集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到840%容積樓地板面積」,請問有什麼證人或證據說他做這些事?他連委員有誰都不知道,有什麼證據說他多次撤換反對的委員?
另,陳佩琪也坦言,她最近參加一些活動,也承認自己身心狀態的確不好,但仍要謝謝小草一直以來給她的鼓勵,「請你們放心,我會好好吃飯,好好活著,我要努力活著直到看到這個惡質政權垮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