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淑君批公務員輕生案勞檢慢半拍 新北勞工局長:兩起不同事件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記者董冠怡攝)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吳姓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新北市議員黃淑君今天在市議會詢問市府勞工局長陳瑞嘉,第一時間拒絕進場勞檢,事隔多日卻去勞檢,質疑處置動作慢半拍;陳回應,這是兩起不同的事件,吳姓公務員若遭職場霸凌,應依公務人員相關法規辦理,隨後安排勞檢則是接獲另一起申訴檢舉。
黃淑君表示,案發後第一時間曾要求勞工局應該進場勞檢,但是卻被拒絕,事隔2至3週後,卻又進場勞檢,前後態度反覆原因為何?現場檢查到什麼?
陳瑞嘉指出,北分署輕生的吳姓員工為正式公務員,不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基準法」,其遭受職場霸凌一事,應由該分署另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公務員服務法」辦理,澄清並非勞工局處置動作太慢。
陳瑞嘉說,至於21日進場檢查,是因18日接獲申訴檢舉,該分署約僱人員及適用勞基法人員,仍適用職安法規定,因此派員檢查,針對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程序、有無落實預防措施的部分,經查發現確實做得不夠完善,依法限期改善否則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