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配李貞秀可否當立委? 內政部:必須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2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中配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雙重國籍任公職爭議。(資料照)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2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中配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雙重國籍任公職爭議。(資料照)

    2024/11/08 17:1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2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中配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雙重國籍任公職爭議。對此,內政部今(8日)強調,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之國籍,均應放棄;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稍早受訪也提到,不管這個國家是否被中華民國承認,沒有雙重國籍空間。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指出,兩岸條例只保障參政權,就任公職要回到「國籍法」,「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李貞秀則反擊,提出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陸委會應先裁撤。

    內政部今透過新聞稿表示,「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此規定是為確保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

    內政部指出,為避免國人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之情事發生,已於98年3月30日函請各級民意機關及縣市政府於渠等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簡言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之國籍,均應放棄。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