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高院駁回抗告 彭振聲確定延押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認定有勾串之虞,羈押理由仍存在,裁定駁回抗告確定,不得再抗告。(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4人皆獲准,其中,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認定有勾串之虞,羈押理由仍存在,裁定駁回抗告確定,不得再抗告,成為全案第一位確定延押2個月的被告。
除了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昨也已提出抗告,高院已分案受理;柯文哲、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目前尚未提出抗告。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北院原審以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勾串共犯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
高院指出,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與對被告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程度,權衡比例原則後,尚無從以具保等手段替代羈押,因此北院的延押禁見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彭振聲抗告無理由,故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