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淑慧質疑無權提京華城都計變更 台北市都發局要求凱基銀釐清
游淑慧(右)要求,都發局應釐清鼎越、京華城、凱基信託契約內容,是否授權凱基提出都市計畫變更;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左)表示,上週五已發函凱基。(取自台北市議會網站)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但鼎越公司抗告成功,高院10月23日撤銷裁定,發回更裁。對此,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當時都市計畫變是由暫時信託的凱基銀行授權京華城公司提出,但這兩者都不是實質地主,質疑鼎越一開始就知情,應釐清三方信託契約細節。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表示,已發函請凱基敘明信託細節。
游淑慧今(6日)於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指出,翻閱中石化公司財報,鼎越跟京華城公司早在2019年10月就完成土地交易,雙方也同意將買賣價金、不動產交付凱基銀行信託,但後續京華城卻出具凱基的同意書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她強調,兩者都不是實質土地所有權人,京華城已經將土地賣出,凱基只是暫時受託人,為何可以「上下其手詐騙北市府」申請都市計畫變更?
游淑慧表示,《信託法》授予受託人的權力,應該要依照雙方的契約,凱基銀行變成都市計畫變更申請人,都發局就應該去查證,凱基受託權力是否包括「可以申請都市計畫變更」,今天當然京華城變更獲得額外容積率是利多,但如果他們瞞者買家要把土地變更成工業區、社福區等呢?
她舉例,如果今天私人財產信託給銀行,受託銀行難道有權力能賣委託人的股票、不動產?如果可以這樣的話就天下大亂了。此外,內政部函釋的「土地權利關係人」,當中也不包含「受託人」,無權對土地提出都市計畫變更,凱基如何可以出具同意書,同意原地主京華城?鼎越如今主張都市計畫變更不是他們提出而抗告,但如果從信託契約就賦予凱基提都市計劃權力,那自始鼎越就是共犯。
游淑慧說,她為此也寫了一篇公文,請都發局代轉內政部。
都發局長簡瑟芳說,相關處分還是要探求委託人真意,上週五已將游淑慧的公文轉發給內政部;另針對信託本意,都發局也同步函文給凱基,請凱基敘明清楚。都發局補充,目前內政部、凱基都尚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