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康明酸高虹安可優雅出國? 一審裁判書曝離島都不能去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右二)涉詐領助理費,高院4日首度開庭,在里長們陪同下出庭。(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因貪污案一審被判7年4個月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4日是二審高院首次開庭,高虹安以被告身份出庭,由於高虹安在7月26日被判刑後即停職並神隱3個多月,週一身穿藍色洋裝出庭時,遭高虹安任內「被離職」的前文化局長錢康明在臉書發文稱高虹安穿著優雅服裝出庭,但高的貪婪可能也會優雅的出國?但依據台北地院一審法官的判決裁定書內容,高虹安因所犯屬重罪,早在7月26日起就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因此高虹安不可能出境出海,就連金馬澎湖蘭嶼及小琉球都不能去。
依據台北地院的判決裁定書內容,高虹安因貪污等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因該案尚未定讞,由於高虹安是前立委、現為新竹市市長,堪認有豐富之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可供逃亡海外,且其所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係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法定刑非輕,且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參以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此乃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故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斟酌全案情節後,認有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之必要,因此高虹安從113年7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依據台北地院的判決裁定書,高虹安已被限制出境出海,也就是說不管是金門馬祖或是澎湖,甚至是小琉球,高虹安都不可能搭船出海,更別說是搭飛機,因為依據法院裁定書內容,高虹安恐怕連新竹漁港海邊都不能靠近,否則就可能被認定有逃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