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員爭取里基工作經費增購監視器 延長畫面雲端儲存時間
監視器有助於緝兇、破案,新北市議員今(30)日質詢關心監視器設置,並爭取重新開放里基層工作經費增購監視器,也希望延長監視器畫面雲端儲存期限。(記者黃子暘攝)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監視器有助於緝兇、破案,新北市議員今(30)日質詢爭取重新開放里基層工作經費增購監視器,也希望延長監視器畫面雲端儲存期限。市長侯友宜表示,會請警察局跟民政局討論,延長儲存時間再評估。民政局回應,監視器配置涉及裝設、系統連線及後續維護管理,宜由警察局統整考量。警察局指出,現行處理雲端儲存時間是一個月,將視預算、儲存空間綜合考量。
議員林裔綺、許昭興表示,偏鄉監視器密度不如都會區,如瑞芳區就有很多巷弄沒有監視器,2019年前可以透過「里基層工作經費」支應增設,但部分里長認為怕擠壓預算,希望由警察局統籌管理,因此後來就不能再用,但偏鄉很多里長自費裝監視器,無法與警政連線,但很多案子都是靠這些監視器破的,呼籲市府重新開放,讓各里依據需求選擇,而且裝監視器一定是各單位會勘都同意,才會成功裝設,每次都要等警察局動作太慢。
議員石一佑指出,市府公部門的監視器應該要串連,讓監視器發揮治安效益到最大,而且有民眾陳情,監視器畫面超過1個月就無法調閱,但很多案件或罰單知情或需要監視器畫面時,可能早已超過一個月。
民政局回應,為使各區里辦公處能有效運用資源,新北市每里編列有里基層工作經費,其可支用項目包含「社區清潔」、「路燈照明」、「溝渠疏通」、「守望相助」、「公共服務」及「災害防救」;每里每年編列經費60萬元,並自今年起,人口1萬人以上的里分為9個級距,加計經費5萬至40萬元,最高每年經費可達100萬元,考量民眾於公共場所的隱私權及警察局評估對當地治安需求,自2019年起由警察局統一維管設置監視器,不再以里基層工作經費支應,監視器配置涉及裝設、系統連線及後續維護管理,仍宜由警察局統整考量,地方如有需求,可提出並經專業評估後由警察局裝設。
警察局回應,新北市路口監錄系統總數2萬7924具,預計從去年至2027年規劃逐年新增共3254具監視器,依照各分局轄區「全般刑案發生數」、「交通事故發生數」等6項指標作為分配依據,由各分局會同當地里長及轄區派出所依治安、交通熱點優先進行會勘評估設置,至2027年底監錄系統總數將達3萬1228具;監視器設置基本上是由轄區分局以治安與交通為最大考量,民代或民眾若認為有設置需要,可向分局反映、辦理會勘來做評估設置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