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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和源「冒充黨提名」判解職定讞 屏東新埤鄉長3個月內補選

    新埤鄉長潘和源今天早上還在跑公園改建相關行程,未料近中午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得入獄服刑。(記者陳彥廷攝)

    新埤鄉長潘和源今天早上還在跑公園改建相關行程,未料近中午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得入獄服刑。(記者陳彥廷攝)

    2024/10/28 12:39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前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鄉長,卻製作「全力支持民主進步黨唯一提名」文宣懸掛,檢方認定涉嫌違反選罷法,一審原判無罪,二審逆轉改認該文宣影響選舉公正性判刑8月,最高院並駁回上訴定讞,屏東縣政府指出,待收到判決後將上簽解除潘和源職務並派代,由於其職缺剩餘任期大於2年,將辦理鄉長補選。

    屏東地檢署指出,潘和源、潘和宗兄弟均為民進黨員,潘春桂則為2人胞妹;前年底新埤鄉長選舉時,潘和源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潘和宗和潘春桂為其助選,並知悉他未獲民進黨提名,但潘女卻委託不知情以LINE聯繫不知情印刷廠印製「全力支持民主進步黨唯一提名」字樣,案經對手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潘姓兄妹等3人被屏檢提起公訴。

    一審屏東地院判決潘等3人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潘和源身為黨員,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未獲黨提名,並會影響選舉的公正性,改判有期徒刑8個月,其餘2人則維持無罪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潘和源今天早上才參加新埤鄉綜合休閒公園改建案,當時判決尚未出爐,未料接近中午卻風雲變色,出現大逆轉判決還得入獄服刑,媒體事後以電話詢問,潘和源與其家人強調,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文,對此不便進行回應。此外,潘和源還涉犯一起人事任用的貪污案,尚在審理中。

    屏東縣政府表示,由於已經定讞,待收到判決文後,將對潘和源進行解職,生效日即為判決日,由於鄉長職的剩餘任期仍逾2年,將派代並在3個月內辦理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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