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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111億土地被查扣鼎越提抗告 高院最快明天裁定

    京華城工地。(資料照,北市建管處提供)

    京華城工地。(資料照,北市建管處提供)

    2024/10/21 11:5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認定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涉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讓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估算其不法利益達111億7千多萬元,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所有的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不服,主張「非犯罪行為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受理後,今天上午分案,承審的受命法官戴嘉清、合議庭審判長是張惠立庭長、陪席法官廖怡貞。

    據了解,高院今天分案後,合議庭已開始閱卷,最快明天將做出裁定。

    台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偵辦柯文哲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針對被告柯文哲、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被告共同違法圖利,讓鼎越公司獲建築容積奬勵率20%的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經估算該不法利益111億7023萬6000元。

    北檢表示,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刑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座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即京華城土地,禁止該土地移轉第三人,以便保全日後追徵不法所得。北院審理後,裁定准予扣押,鼎越不可買賣、移轉、處分京華城土地。

    鼎越開發聲明指出,是在2019年9月25日透過國際標售方式,取得西松段「京華廣場頂級商辦園區」基地,鼎越開發並非容積獎勵的申請人,更不是犯罪行為人,沒有犯罪所得,認為檢方恣意扣押鼎越開發向京華城公司購得的土地,已影響鼎越股東權益,北檢的做法「認事用法容有未洽」,不符合實際情況,向高等法院提起刑事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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