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有條件合憲」 卓榮泰:國人應尊重大法官解釋
立法院20日開議,行政院長卓榮泰率內閣閣員到立院施政報告並備詢。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針對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判「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和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而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補正及修正。
至於37名死囚是否改變身分或釋放?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沒有改變。
立法院新會期今開議,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詢時提問,社會注目的憲法法庭稍早對死刑做出合憲性解釋,對於訴訟制度上有部分違憲,要回應國際公約及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後續針對強化訴訟制度、保障人權、提升訴訟防禦權、強化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法庭做出明確裁定,尊重憲法是每個人義務,沒有人可以站在對立面,而行政部門的立場及後續精進作為為何?
對此,卓榮泰回應,行政院和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大法官也是聽取各界意見、慎重做出這樣的解釋,解釋文呈現出現行制度存在也合憲,但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補正跟修正。
對於大法官指出,有關機關應在2年內依判決意旨修正相關規定。鄭銘謙表示,會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修法,從宣示之日起兩年內要完成修法,會盡速提出修法的草案。
吳思瑤追問,現行37名死刑確定被告,會否因大法官釋憲結果被釋放,或是在身分上有何影響?鄭銘謙評估,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沒有改變,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繼續收容,還要再跑法律程序,接下來是否要再審理,會啟動相關程序。
吳思瑤指出,將再嚴謹審視正當法律程序,所有訴訟防禦權要再強化,但這幾名被告死刑確認身分不會改變,也不會有釋放問題。對此,鄭銘謙點頭表達贊同。
吳並向在野黨喊話說,相關修法跟研議都會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希望朝野合作回應整個憲法法庭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