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 前監委劉德勳:560%部分「已無疑義」
前監察委員劉德勳。(資料照)
首次上稿 09-04 23:12
更新時間 09-05 06:50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京華城案延燒,國民黨議員游淑慧日前向台北地檢署補告發前監察委員劉德勳,劉德勳4日受訪澄清後,再度表示質疑。記者聯繫劉德勳,他僅簡單回應「多謝關心」,並提供監院今年初通過糾正案新聞稿內容,指出當時北市府已釐清並認可京華城容積率為560%,「已無疑義」。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2日表示,市府原先認定京華城容積獎勵為392%,時任監委劉德勳多次關心此案,最終市府公告變更京華城法定容積率為560%,並針對劉德勳2016年對市府提出糾正時,採信時任台北市都委會技佐吳順民證詞,向檢調補告發劉、吳2人盼併案調查,昨又於劉德勳向媒體澄清後,再度質疑表示「為何關鍵報告採用吳順民的證詞」?
對此,劉德勳昨回應本報詢問時,僅簡單回應表示「多謝關心」,並提供監院今年1月24日由監委林盛豐、蘇麗瓊針對台北市致府向京華城額外核給「20%容積獎勵」所提糾正案新聞稿劃記內容。
據劉劃記內容,京華城於1991年自「工三」變更為「商三」,捐出30%公園、廣場用地後,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一再曲解期捐地後所餘七成之「商三」土地容積率為392%,經監察院於2016年1月7日糾正及2017年6月8日質問後,台北市政府已於2018年1月18日公告細部計畫修訂案,釐清並認可容積率確實為560%(同時刪除「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此部分確「已無疑義」。
此外,劉也分享該案調查時引述時任台北市都委會委員辛晚教的專家意見顯示,「第三種商業區之容積率就是560%,392%是全區的容積率,捐獻了30%的土地後,其餘土地的容積率則為560%,之前很多人也贊同,張景森(陳水扁市府時期都發局局長)也贊同,所以這是比較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