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彭振聲羈押禁見 北院:明顯護航且有串證之虞
彭振聲收押禁見。此為彭振聲移送北檢複訊時畫面。(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林慶川、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今凌晨裁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則無保請回,主因在於,北院認為,彭振聲在都委會召開過程中,有明顯舉措為放寬京華城容積率一事護航,且亦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裁定書指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法官在裁定書中提及,因彭振聲與已被收押禁見中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罪事實尚有待檢察官釐清,因此予以收押。
裁定書指出,彭振聲辯稱他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他是依法行政,不過,經查,彭振聲當時擔任都委會會議主席、本案之PM即專案管理人,卻在都委會多次會議中,有預設立場、違反議事規則、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等為放寬容積率護航之情形。
裁定書說明,彭振聲當時是台北市副市長、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是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因共犯應曉薇、沈慶京均因否認犯行,被北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此外,尚有一共犯邵琇珮(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不知去向,疑畏罪潛逃中。
法官在裁定書中強調,「本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之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本案刑罰權之公益甚重」。
法官認為,因尚有共犯未到案,有相當理由認為彭有串證之虞,且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另本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然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而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因此裁定彭振聲羈押禁見。
彭振聲收押禁見。此為彭振聲8月赴台北市議會說明時畫面。(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