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黨部隔間動過卻查無變更申請紀錄 北市將約談所有權人
台北市建管處發言人鄭大川表示,民眾黨新黨部現場無施工跡象,經比對原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與現況的天花板、隔間不符,且查無歷年申請裝修紀錄,將發文建物所有權人說明後,依法裁罰。(圖由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民眾黨位於南京東路3段的黨部新辦公室,傳出未獲施工許可就開工進行室內裝修,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今早(27日)前往會勘,建管處發言人鄭大川表示,勘查完畢後,現場雖無施工跡象,但經比對原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與現況的天花板、隔間不符,且歷年來查無申請裝修紀錄,將發文建物所有權人說明後,依法裁罰。
時事評論員溫朗東26日晚間表示,民眾黨位於南京東路三段台玻大樓3樓的黨部新辦公室,未獲施工許可就在進行室內裝修工程。建管處今早派員前往會勘,鄭大川表示,該處在今年7月26日提出室內裝修申請,申請案仍在審核中,尚未核發施工許可證。
鄭大川表示,會勘時現場無施工跡象,經比對現況裝修情形與原使用執照竣工圖說,發現天花板、隔間不符,查詢該變更範圍,歷年來都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紀錄,可能涉及違反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後續將發文建物所有權人陳述意見後,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裁處。
鄭大川說明,根據建築法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室內裝修包括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內部牆面、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2公尺固定的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分間牆變更;若未經許可即進行裝修工程者,可能面臨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