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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民眾黨有11筆支出只貼匯款證明 何孟樺:沒發票根本不能申報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資料照)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資料照)

2024/08/13 18:17

〔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爭議,時任柯競總發言人陳智菡表示,有15筆漏報、2筆誤報支出,並指控委託會計師端木正自行調節支出金額。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表示,民眾黨提出的15筆漏報單據中,有11筆支出只張貼匯款證明,沒有發票,依法根本不能申報。

何孟樺說明,她檢視記者會簡報後發現,柯營提出的15份漏報資料中,其中編號1、2、3、4、5、6、7、11、13、14、15共11筆、金額達1312萬364元的支出傳票,都僅張貼匯款證明,沒有支出憑證,依法不能進行申報,這些沒有支出憑證的傳票,證明了柯文哲授意李文宗兄妹主導的競辦財務帳目不清,「怎麼會反過來聲稱是會計師漏報呢?」

何孟樺指出,依《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21條第2項第2款,「未取得支出憑證」的支出申報,查核簽證的會計師本來就不該予以認定。同準則第30條到35條,更清楚規範擬參選人可申報的費用種類,並指出支出憑證的種類有發票、收據、領冊、票根及其他支出憑證。

何孟樺續指,民眾黨可以主張匯款證明是「其他支出憑證」,但監察院在《政治獻金問答集》明確指出「支出憑證須能證明支出內容符合政治獻金法可列報項目」,匯款證明只能證明在A方與B帳戶之間確實曾有單向的金流,無法證明「支出內容符合政治獻金法可列報項目」,根本不是可以用作政治獻金申報的支出憑證。

何孟樺質疑,支出憑證與支出傳票依法必須裝訂成冊,保存五年,如果柯文哲陣營確實保有可申報的支出憑證,為何沒有裝訂在支出傳票上?也沒有在說明記者會上主動出示?甚至編號4、6的支出傳票直接寫上「無發票」、「缺發票」?如果確實沒有留存這些支出憑證,又怎麼能把責任推到會計師身上?

何孟樺說,柯文哲、黃珊珊主張916萬假帳是端木正「自行調節」,也應該有相關的憑證,例如低於500萬、200萬、216萬的兩公司收據或發票,或是總和達916萬的單據,這樣收支帳與金流帳才有可能平衡。但民眾黨在記者會中不僅沒拿出這些單據,反聲稱有1817萬的帳務漏誤報,擺明是用更大的謊去圓前一個謊,「如今柯文哲的簡報自證競選總部財務憑證管理混亂,還要繼續推卸給會計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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