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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電!尤伯祥3度打斷黃國昌:聽了半天你都沒回答我問題......

上回電爆黃國昌一戰成名的尤伯祥,今天再於憲法法庭與黃國昌交鋒。(圖翻攝自直播)

上回電爆黃國昌一戰成名的尤伯祥,今天再於憲法法庭與黃國昌交鋒。(圖翻攝自直播)

2024/08/06 19:05

首次上稿 08/06 18:20
更新時間 08/06 19:05(新增重點片段、網友反應)

劉晉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憲法法庭今天(6日)召開釋憲言詞辯論,上月10日審理暫時處分時電爆立法院機關代表、民眾黨立委委兼黨團總召黃國昌一戰成名的大法官尤伯祥,這次再與黃國昌交鋒。尤伯祥今天在庭上提出有關「無記名投票」的問題,結果黃國昌一再東閃西躲,讓尤伯祥忍不住三度打斷黃國昌,要求好好回答他的問題!

言詞辯論庭上午場重點聚焦在「立法程序」、「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相關推定」。尤伯祥在詢答環節,針對立法程序表決部分提出問題,表示《釋字第499號解釋》中提到「第3屆國民大會於88年9月4日第4次會議第18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4條、第9條暨第10條之修正,其程序違背公開透明原則⋯⋯」

499號解釋的理由書第6段說明,因為修憲過程在二讀和三讀程序採「無記名投票」違反公開透明原則,導致國大代表無法貫徹政治責任,也讓選民無從知悉國大代表行使職權的意見,構成明顯重大瑕疵。尤伯祥指出,該解釋要求法律案公開投票,以便對選民負責,但現在看來立院代表認為不是,因此他想問,如果(該解釋)不適用,選民要如何向個別立委問責?

尤伯祥另問,「無記名投票」時,若持反對立法的立委佔少數,其立場顯然無法在立院議事錄呈現出來,議事錄根本看不到是反對或贊成。如果採取「無記名投票」,是否會剝奪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權利?如何證明這些立委,在立法過程中曾表達反對立場?

對此,黃國昌回應稱,499號解釋只有講修憲時用「記名」方式,並沒有擴及到一般法案。他還酸,立院現在的表決規則,不一定要使用到記名及表決器,若按尤大法官所講,立院所有通過的法律可能全部要重修。他認為,要如何表決是由國會自己決定的事項。

不過尤伯祥打斷黃國昌,「為了避免最後你沒回答到問題,所以我再提醒你一次,我的問題是說,499號解釋有無可能適用到本案?如果你們認為不適用,那該解釋所揭示的責任政治原則,在立院法案審議過程中要如何得到貫徹、選民如何向各位究責?那我聽半天,你好像都沒有回答。因為時間只剩2分半,是不是能就這個問題先回答我,謝謝。」

黃國昌則稱,國會改革法案當中的責任政治原理,他不認為到目前為止有任何問題,因為憲法法庭已經接受民進黨釋憲聲請,全台灣人都知道民進黨立委反對這次國會改革法案。而在立院混亂的議事程序中,面對暴力攻擊時,透過公開透明的直播方式,所有明確支持的人手都舉高高的,讓全體選民都可以看到,國民黨和民眾黨的立委在這件事的立場很清楚,「因此回到責任政治原理的話,這樣對於一般選民在進行責任政治規則跟判斷的時候,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此時尤伯祥二度打斷黃國昌,還放了一記冷箭,「不好意思,我再打斷你一次,你的意思我聽懂了,所以你認為用公開直播可以取代議事錄。這一塊我待會也許再請教別的問題,但是我想直接先問你下一個問題,因為你還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我剛剛另一個問題是說,這樣有沒有剝奪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權利?因為他的名字沒有顯明在議事錄裡頭。」

「我必須要說,在499號解釋之後,我們這邊關於重大明顯瑕疵的判準,一向都是以議事錄來做為標準。在議事錄上可以發現瑕疵,而不需要別式調查。現在你的意思是說,要公開直播還取代議事錄,那顯然憲法法庭還得別式調查,這樣子是不是有可能剝奪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權利?我剛才有一個問題是這個,你還沒有回答到,麻煩回答。」

黃國昌似乎招架不住,回應稱「其實我剛剛已經回答了尤大法官的問題,雖然可能你覺得不滿意,但我的確回答你的問題。我說了,今天之所以坐在這裡,不就是認為他們(指綠委)是少數反對的立委嗎?否則鈞庭、鈞院怎麼會接受這個憲法審查的聲請?⋯⋯」聽到這裡,尤伯祥第三度打斷黃國昌,「但不好意思,你們主張不應該受理阿!所以你們現在是認為可以受理囉?」黃國昌呆了半晌,一旁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趕忙跳出來想救場。

網友看完紛紛表示,「卡提諾法學院的素質真是高下立判,給了國蔥那麼多時間準備,還是被KO」、「根本不知所云」、「還被特別提醒要回答到問題,真的有夠丟臉」、「這種水平還是比較適合直播,不要殘害學子或訂定國家大法比較好」、「笑死,連自己訴之聲明都不記得,導致審理時做出等同要法官判自己敗訴的論述,根本悲劇」、「大法官一臉浪費我時間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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