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激辯「舉手表決」有瑕疵 民眾黨團:綠委在IPAC乖乖舉手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邀請聲請人與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及訴訟代理人陳述意見。(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6)日就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言詞辯論,民進黨立院黨團律師陳一銘指出,這次修法用舉手表決贊成方,無法確定立委到場及投票意向,造成責任政治無法落實,構成重大明顯的瑕疵。對此,民眾黨發聲明抨擊,可別忘了最近才來台灣舉辦的IPAC峰會,也是採用舉手表決,民進黨代表可是乖乖舉手,毫無異議。
民眾黨團質疑,「手不是連在委員身上嗎?不是全程錄影嗎?舉手表決就是立法院議事規則法定的表決方式,民進黨的大立委們都不知道嗎?」
民眾黨團提及,針對總統發布緊急命令,要經過立法院追認,原本是採無記名,為了符合責任政治,本次修法改為「記名表決」,民進黨立場原本是支持的,但在投票時卻反對,明顯是為反對而反對。更絕的是,他們的代表今天上憲法法庭又改口,請問民進黨到底要把憲法玩成什麼樣?
另,針對「反質詢」與「藐視國會」,民眾黨團引述,藍、立法院機構律師代表葉慶元在憲法法庭會中指出,台北市議會早在民國90年就明定不可反質詢,釋字432號解釋也明示,官員不能隱匿或藏匿資訊,否則等於藐視國會。如果官員拒絕出席、拒絕答詢,備詢者跳脫被備詢的地位,質詢權就形同具文,這絕對是對台灣民主的戕害。
民眾黨團抨擊,總統賴清德不僅違背承諾,拒絕到國會向人民報告,還把國家機器當作鷹犬,在憲法法庭詭辯,憲法不是免費自助餐,從官員到總統,也不能只講權力(利),不盡義務。民進黨主導四機關聯合壓制立法院,想違反權責分立原則,才是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