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NCC委員林麗雲、王維菁 籲快朝野協商解決人事同意權
NCC傳播委員林麗雲、王維菁呼籲立法院朝野政黨盡速開啟NCC委員人事同意權之審查,以解決依舊法延任委員其缺乏新民意基礎與政治正當性之問題。(示意圖,資料照)
〔即時新聞/ 台北報導〕國家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林麗雲及王維菁,做為NCC委員的任期將在今日(7/31)結束,臨別之際呼籲立法院朝野政黨盡速開啟NCC委員人事同意權之審查,以解決依舊法延任委員其缺乏新民意基礎與政治正當性之問題。
兩人也提醒,延任委員會目前由兩位電信、一位法律以及一位經濟專長之委員所組成,並沒有任何傳播專業委員,如此也將使未來NCC監理與審理傳播相關案件時,缺乏專業性、正當性與代表性,而傳播類案件佔通傳會業務量比重最高,由無傳播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審議傳播監理案件,恐將引發更多社會質疑與混亂。
其次、兩人指出,對於台灣新聞頻道市場過度競爭故獲益分散,致使新聞台仰賴業配、置入及政府標案,甚至逐步形成台灣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除藉土地開發牟利,也介入政治甚至政府領域,包括人事、個案與政策等,失卻分際,嚴重扭曲台灣政治清明,侵蝕台灣民主與社會正義,已成為台灣當今社會民主重大威脅之一。
王維菁說,於政媒集團化,致使台灣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漸失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台灣新聞頻道政媒集團化與高度政治化,令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不公正的新聞報導及節目,亦導致台灣新聞頻道的社會信任度長期世界排名倒數,觀眾不耐且逐步流失,新聞台喪失其實質社會影響力,逐漸難以與網路的多元立場及百花齊放競爭,此亦為台灣民主的另一危機。
據指出,針對台灣電視新聞市場過度飽和及惡性競爭問題,作為台灣廣電媒體主管機關,NCC應有其嚴肅責任,在新聞頻道市場結構上應有相關擘劃,如改善進退場機制,包括檢討現行申設、評鑑、換照機制之實質效能,研析更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建立公正的評鑑指標與評分,並公開評分質、量化結果,促進社會參與並達到社會共管。此外,也應定期提出電視新聞市場結構多元性分析報告,檢討台灣電視新聞頻道數量與競爭結構之較適規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