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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自訴卓冠廷加重誹謗吞敗 判決理由曝

    柯文哲不滿卓冠廷稱他「塞人到竹市府與高虹安發生口角」,自訴卓加重誹謗罪,士院今判卓無罪。(資料照)

    柯文哲不滿卓冠廷稱他「塞人到竹市府與高虹安發生口角」,自訴卓加重誹謗罪,士院今判卓無罪。(資料照)

    2024/07/29 16:0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審理前台北市長、現任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刑事自訴新北市議員卓冠廷加重誹謗罪案,今天下午判卓無罪後提供判決理由,指卓依消息來源可合理確信言論內容為真,且卓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評論,判卓無罪,柯可上訴。

    判決指,卓冠廷前年在節目上提到,柯文哲前年12月4日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貪污案被停職中)會面,過程中,柯向高推薦可擔任市府內職務的人選;士院認為,這些言論屬於客觀上得辨別真偽的言論。

    且經證人證述可知,柯文哲確實曾在新竹某新建案的建築內,與高虹安單獨會面;士院故認柯有跟高會面,並就新竹市政、人才選用等議題,進行討論,也就是說,卓冠廷所述內容並非憑空杜撰,縱使柯、高是否發生口角,或許與實情有所偏差,但能不能就此認定卓主觀上有重大輕率的惡意,已非無疑。

    況從新聞報導可知,柯文哲在案發後受訪稱:「介紹人很正常」、「一定會介紹人給高虹安」,可見柯、高會面時談論議題非僅止於廣泛的人事經驗分享,實已涉及具體人事布局、人選推薦,因此,即便卓冠廷所述情節經過渲染、誇大,而與實情有所出入,仍與虛構、任意編造的言論有別。

    士院並考量卓冠廷的言論有關國內主要政黨黨主席與黨籍市長當選人會面,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對監督政府及公共事務具有一定程度的貢獻,加上卓依其消息來源可合理確信言論內容為真,代表卓並非憑空捏造、杜撰。

    士院於判決書也提到,卓冠廷以「塞人」形容柯文哲,即便流於武斷、偏頗,可能使柯感到名譽受損或不快,仍未逸脫公共議題,也難認定卓是出於毀損柯的名譽而發表言論,也就是說,在民主多元的少會中,必須容忍這種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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