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顏寬恒涉貪被判逾7年 民進黨:社會對藍白自有公評
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民進黨尊重司法判決,相信這樣的判決、與所屬政黨的應對,社會自有公評。(資料照)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案宣判結果今(26)日先後出爐,顏遭判7年10月、高則是7年4月。對此,民進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相信這樣的判決、與所屬政黨的應對,社會自有公評。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等5人,台北地方法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民眾黨表示,高虹安稍早已宣布主動退黨,支持高於司法捍衛清白的權益;並列舉部分綠營案例質疑,台灣司法之比例原則與量刑標準,有天壤之別。
此外,顏寬恒涉及詐領助理費、房屋假買賣、竊占國土等案,台中地院今天依貪污罪判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全案可上訴。國民黨發聲明說,支持顏寬恒上訴捍衛清白,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待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回應,尊重司法判決,關於他黨是否後續對其公職人員涉貪判決的相關處置,本黨不予置評,然而相信這樣的判決,與所屬政黨的應對,社會自有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