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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絕俞大㵢爭議重演 外交部訂新規擬「分層核定」駐館經費

    為了杜絕爭議,外交部擬定「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訂定8項原則,將設立分層核定、比價機制,最快本週就會通報各駐外館處。(資料照)

    為了杜絕爭議,外交部擬定「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訂定8項原則,將設立分層核定、比價機制,最快本週就會通報各駐外館處。(資料照)

    2024/07/04 15:29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駐美代表俞大㵢日前遭控濫花800萬公帑購買奢華家具,為了預防類似爭議,據了解,外交部擬訂「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訂定8項原則,將設立分層核定、比價機制,最快本週就會由部長林佳龍簽核,通報各駐外館處。

    但涉外人士強調,推行此新規是為了讓外館避免爭議,草案在俞大㵢爭議出現前就已出爐,並無針對俞大㵢之意。

    據了解,外交部現行規範金額超過新台幣1萬元就屬「財產」,不能由駐外館處長自行決定,需要上報秘書處、主計處。

    涉外人士指出,「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主要針對使用年限超過2年,且單價超過新台幣1萬元的雜項設備做出規範,不包含資訊設備、維安設備、公務車輛等。

    涉外人士指出,新的支用原則將採「分層核定」機制,單價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者,由外交部秘書處裁決判行;單價為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下者,由部長、次長或主任秘書核定;單價為新台幣30萬元以上或採購全案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者,經會主管地域司意見後,由部長或授權主管區域之次長核定。

    新規也明定駐外館處的設備購置「須事先檢附3家廠商報價單以公文報部核處」,如果難以取得報價,也應說明原因。

    新規指出,外館如果要新購品項需要清楚敘明原因;若是汰舊換新,也應提出說明並附上照片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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