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苑裡1里長、泰安1鄉代 5/25補選
苗栗縣選委會公告苑裡鎮西勢里長、泰安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都將於5月25日辦理補選,4月26到28日受理參選人登記。 (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苗栗縣苑裡鎮西勢里長當選人吳政龍授意樁腳賄選,被判當選無效確定;泰安鄉第2選區鄉民代表當選人林文祥因選舉幽靈人口案,被判褫奪公權3年確定。2人依法被解職,苗栗縣選委會公告2缺額都將於5月25日辦理補選,4月26到28日受理參選人登記。
吳政龍於前年底當選苑裡鎮西勢里長,但選舉期間,他的王姓樁腳以一票500元向選民買票,被苗栗地方法院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8個月,緩刑5年,應支付公庫6萬元。
與吳競選失利的羅美玲,認為是吳或其陣營授意樁腳賄選,對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駁回羅之訴,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調查,依據相關事證,顯示吳政龍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王姓樁腳賄選,於今年3月26日判決吳政龍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林文祥則是為求當選,找來4人將戶籍遷入選區內,損害選舉公平及正確性,被檢警調查獲,後因4人並未前往投票而未遂。林被苗栗地院依犯共同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徒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未遂罪,判處5個月,緩刑3年,應支付公庫10萬元,褫奪公權3年。林上訴台中高分院、最高法院均被駁回,全案於今年2月29日確定。
苗栗縣選委會表示,因泰安鄉第2選區鄉代應選2席,林被判褫奪公權後解職,只剩一席,且此屆任期尚超過2年,依地方制度法第81條規定,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應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