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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預算是行政權的展現」 柯建銘批藍營應多念歷史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資料照)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資料照)

2024/04/09 00:2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朝野立委近期為特別預算修法互槓。對於國民黨指控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過往也曾提案限縮特別預算法源;柯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國民黨對我攻擊前,應該多念點歷史、多做點功課。」他並批評藍白以國會過半之姿,提案修預算法,罔顧人民生命安危、國家對災變的應變能力,這種「無國家整體利益考慮的在野黨,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柯建銘表示,國民黨在3日花蓮大地震後,提案刪除「預算法」83條中政府可以「不定期或數年一次重大政事」編列特別預算之條文,與84條中政府如遇緊急危難時,可先行動用一部分預算之但書,遭各界抨擊;但國民黨卻不思檢討,還找出28年前他的提案,想證明民進黨也做過一樣的事。

但,柯建銘強調,這是國民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瞭解1996年前他為何提案修正的歷史脈絡,所採取的「膝反射式」的回應罷了。

柯建銘說,1995年,他與現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父親高育仁等59位跨黨派立委,聲請大法官解釋特別預算的編列是否違憲。然而在過去,大法官釋憲要等待結果出現,等個一兩年是司空見慣的事,因此,他與同仁這才提案,刪除當時預算法關於政府可以編列特別預算的規定中,「緊急重大工程」及「不定期及數年一次重大政事」兩個條文。

1998年9月,大法官作成463號解釋,強調特別預算之編列是行政權的展現。柯建銘表示,直白地說,大法官的意思,就是說特別預算的編列,是行政權責任政治的展現,立委對特別預算有意見,大可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刪除或是退回預算就好。

同年10月,預算法全文修正三讀通過,共修正100條,而其中關於特別預算的編列規定,從第75條挪移至第83條,刪除了「緊急重大工程」的條款,將「不定期或數年一次重大政事」保留。柯建銘說,當年民進黨立委席次僅有54席,國民黨有85席,新黨有21席,這樣的修正如非國民黨同意,是不可能闖過立院這關的。

柯建銘指出,如今,國民黨與民眾黨不思回顧歷史與立法過程,大聲嚷嚷著要刪正預算法第83條、84條,以為這樣就是改革、就是監督政府,卻忘記了,這些老早就是民進黨,甚至是國民黨的前人已經做過的事情,而大法官也早已做出解釋,特別預算就是行政權的展現。

柯建銘批評,藍白以國會過半之姿,提案修正預算法,就是要讓行政院無作為,手腳都被綁起來,甚至緊急狀況也不能動支部分預算,罔顧人民生命安危、國家對災變的應變能力,及國安的需要,「這種只有眼前政治利益,為反對而反對,無國家整體利益考慮的在野黨,還有存在的價值嗎?朱立倫主席,柯文哲主席,你們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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