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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郝龍斌反批柯文哲 簡舒培酸五十步笑百步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左)。(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左)。(資料照)

2024/04/03 22:56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於2011年與「台灣智慧光網聯盟」簽下BOT合約,可優先與市府各機關簽訂子約租用網路,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的警察局於2017年則與台智光簽下監視器網路的子約,近期台智光爆爭議,兩任市長遭質疑,郝龍斌表示,他雖簽母約,但沒簽子約全都是柯任內所簽,且多違反母約;北市議員簡舒培批評,郝種下因、柯養肥台智光,根本五十步笑百步。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市長已指示,由警察局、法務局、資訊局在不影響警局監視器運作的前提下,研議終止2017年警察局子約;母約部分,法務局會秉持專業,就事論事、持續檢討,適時適法向市長報告。

郝市府於2011年與台智光簽署光纖網路委外案合約,北市府零出資,由台智光於25年內投入近資金於台北市建置光纖網路設備,市府轄下所有機關需優先租用台智光網路,各機關如有個別需求,可逕行與台智光簽定子約,柯文哲上任後陸續與台智光簽下子約,其中以2017年警察局監視器網路為最大宗,每年支付的金額從2.56億至4.48億不等。

郝龍斌今說明,他任內與台智光簽的母約是光纖到府建置案,市府不用出錢,允許台智光營運25年,合約到期所有建設收歸市府,台智光則優先與市府各單位簽約,但保證台北市民的費率不會超過中華電信費率的95%,他沒與台智光簽任何子約,質疑柯與台智光簽約費率,超過母約3倍,應說明清楚,若認為合約有問題,當年為何不廢約?

簡舒培表示,郝龍斌當年簽下母約,促使北市各機關被台智光當盤子,至今仍避談為何簽此約,只是反罵柯,但這並不代表郝龍斌就比較好,郝龍斌是笨、柯文哲是壞,雖然郝當年簽約可能是立意良善,後續卻造成市府各機關被台智光綁架、予取予求,無法選擇更便宜好用的廠商。

簡舒培批評,郝龍斌怎麼好意思罵柯文哲,應自己檢討當時立了合約讓後續市長在和台智光談判的過程處處被刁難,導致市長蔣萬安也很難調降費率,台智光踩很硬,這件事情兩任市長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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