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標示規定被監院糾正 食藥署:會再研議是否調整
食藥署回應,尊重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待收到公文後會再研議是否調整蜂蜜標示規定。(資料照)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遭監察院糾正,認為食藥署2022年公告、去年7月實施的蜂蜜標示規定,認定標準寬鬆,且無檢測工具恐讓稽查流於形式,混淆消費者。對此食藥署回應,目前國際上並無蜂蜜含量檢測工具,因此稽查會透過業者進銷存記錄做勾稽,食藥署尊重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待收到公文後會再研議是否調整標示規定。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蜂蜜是一種混合物,並且水分的含量不固定,因此其各項物理特性的值會產生一定的浮動,國際上並沒有檢測工具,對於市售蜂蜜稽查,會以到現場看業者投料情形,透過進銷存記錄,檢視產品是否合規。
林金富說,目前對於蜂蜜產品標示規定是參考日本,對於蜂蜜含量超過60%的產品,視添加物應於品名標示如「加糖蜂蜜」、「調製蜂蜜」等;蜂蜜含量未達60%且品名上有「蜂蜜」字樣,應完整標示如「蜂蜜口味」或「蜂蜜風味」。
林金富也提到,過去許多蜂蜜產品會標示「不純砍頭」,但也常被檢舉並非100%純蜂蜜,規定上路後,若是包裝蜂蜜產品標示為「蜂蜜(蜜)」、「100%蜂蜜(蜜)」、「純蜂蜜(蜜)」,應為僅含蜂蜜成分,也就是100%純度,標示不完整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若涉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到400萬元罰鍰。
林金富說,每個法規要生效,都要開會找相關利害關係人、業者、消費者團體等進行討論,立法後需預告60天,沒有反對意見才會正式公告,此次也是正式公告後實施,對於監委有相關意見,食藥署等收到公文後會再搜集各方意見、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