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質疑緊急應變隊法源依據不明 政院官員釋疑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關切緊急應變隊的法源依據。(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林欣漢、謝君臨/台北報導〕行政院規劃「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中程計畫」,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日質詢關切,緊急應變隊的法源依據,到現在定義不明,若隊員因為參與救災傷亡,撫卹機制為何?他質疑,是不是應該先將緊急應變隊的條文送進立法院,三讀通過再訂立組織,還是這是黑機關?
陳揆表示,緊急應變隊是參考美國與新加坡經驗,主要是火災搶災、救護、輕型救援為主。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長,可以利用計畫、方案的方式,來做施政依據。
行政政院官員解釋,從國際災害防救的經驗「自助:互助:公助」比例是7:2:1,相關的計畫是希望強化災害發生第一時間自主救援能力將能大幅減少傷亡,透過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強化民眾「自救」與「互助」能力,在災害發生政府救難人員尚未抵達前,把握黃金搶救時間,由緊急應變隊就近進行初步救援,以拯救更多生命及減少財產損失。
官員說明,洪孟楷委員所關切的法源問題,是對此計畫的誤解。內政部消防署於111年引進美國緊急應變隊概念,希望透過系統性的培訓來強化企業、組織或民眾「自救」與「互助」能力,行政院核定在113至118年推動建置台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T-CERT)中程計畫,培育對象以國家重要設施、民間企業、醫療機構、學校、社區為主,以消防法防火管理及保安監督制度的員工自衛消防編組為基礎強化訓練,培訓課程以基本的防救災能力為主,包括消防安全、基礎救護實務、輕型救援及災害與創傷心理撫慰等。
官員說,事實上,此計畫與常態性民防組織之設置並不相同,而是透過培訓方式提供國家重要設施與企業內的防救災能力,故無所謂法源問題。
官員指出,因台灣天然地理因素,過往即發生過多次大型天然災害,如1999年的九二一大地震以及2008年的八八風災。故政府持續參考世界各國警急組織的運作模式,期盼強化政府與民間面對災害的應變能力。官員強調,此計畫是政府效法世界各國提升國家韌性之作法,對於少數人士意圖塑造台灣兵兇戰危的錯誤氛圍,不但阻礙台灣災防整備的強化,恐將成為中共認知作戰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