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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里長周志賢控在中國唱「我們都是一家人」 判賠前立委薛凌15萬

前立委薛凌(左)不滿同黨里長周志賢指她「紅頂商人」等語,提告求償;士院今判周應賠償薛15萬元。(資料照)

前立委薛凌(左)不滿同黨里長周志賢指她「紅頂商人」等語,提告求償;士院今判周應賠償薛15萬元。(資料照)

2024/02/16 18:2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同區民進黨籍里長周志賢,去年1月公開質疑同黨前立委薛凌是「紅頂商人」等語;周事後被薛提告求償300萬元。士林地院今審結,判周應賠償薛15萬元。

士院透過簡要判決指出,薛凌主張,周志賢於去年1月12日在賴清德參選民進黨主席證見發表會時稱:「為什麼習近平不敢殺在台灣的、在台灣開銀行、到中國大陸投資的紅頂商人?為什麼不敢殺她?因為我想她一心一意就是要搶台北市黨部(主委)這個灘頭堡,我想搶了灘頭堡的話就變成中共一個破口,這是很可惡的一件事情」。

周還提到,「韓國瑜也在競選總統的時候也講的,就說薛凌、何志偉他們兩個就是在大陸唱『我們都是一家人』。還有更可惡的就是、更可惡的就是,為了他們的銀行在大陸可以生存,然後就說我們吃飽就好了、我們能夠吃飽就好了這是很可惡的」。

周事後被薛求償300萬元。士院指出,周的言論使民眾對薛產生為求在中國的商業利益,主張「我們都是一家人」,而與民進黨政治立場相左,甚至被共產黨滲透,以及如果薛凌當年順利當選台北市黨部主委,將導致共產黨取得在台政治破口的負面觀感。

再者,薛凌雖曾參選台北市黨部主委,然後來已退出選舉,並沒有周志賢所稱「一心一意就是要搶」;且周除提出陽信銀行關係企業赴中投資新聞外,並未提供任何有關薛凌與共產黨相關的事證,僅以企業投資就指「中共破口」,難認屬合理評論。

士院也指,韓國瑜雖曾稱薛凌、何志偉到上海開陽信銀行說「吃飽肚子最重要」,但韓並未表示薛或何在中國唱「我們都是一家人」,代表周志賢所述不實,故決定判周賠償薛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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