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務人員通報慢半拍? 新北男攜出3張選票檢警追查
新北市蘆洲傳出一名男子將三張選票攜出,檢警正追查男子到案釐清動機。(記者吳仁捷翻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區第0447投開票所,今天上午傳出男子攜出三張選票,選務人員疑在半小時後發現才回報,警方積極追查,但因通報過慢,仍無所獲,由於檢方未授權該案發言,警方三緘其口。
據了解,警方於今天上午9時20分許,接獲蘆洲區得仁里活動中心第0447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通報,一名男子領取總統、立委及政黨票三張選票後進入圈票處,但走出時沒將票投入票匭,在人群掩護下直接離開,疑帶走三張選票,由於男子已離開投開票所半小時以上,警方過濾校內監視器,沒有發現疑犯,檢警正擴大追查,釐清他帶走選票動機。
選罷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將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攜出場外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