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首次投票「撕下選定對象」 被警帶回移送法辦
魏姓婦人首次投票因不諳規則撕毀選票被送辦。(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中國嫁來台20年、已領有台灣身分證的魏姓婦人首次投票,因不諳投票規則,竟將總統、政黨、立委3張選票,選定對象撕下後欲投入票匭中,被選務人員發現撕毀選票,警方表示,魏婦觸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9條、第110條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94條,警訊後將魏婦依違反選罷法移送法辦。
鳳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今天上午10時35分許,獲報於轄區某投開票所,發現1名婦人疑撕毀選票,經由該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向在場警衛人員反映,鳳山分局員警立即到場,將魏姓婦人(52歲)帶返所釐清。
警方調查,魏姓婦人出生於中國,嫁來台灣已有20年,領有台灣身分證,今與丈夫到鳳山區投開票所投票,由於首次參與投票,於領票後進入投票區時,不懂得投票規則,竟將總統、政黨、立委3張選票,各選定對象撕下後,詢問現場選務人員該如何將撕下選票投入票箱內。
選務人員才發現魏婦撕毀選票,警方將她逮捕帶回成功派出所,警訊後將她依違反選罷法規定移送偵辦。另遭魏女撕毀的3張選票於蒐證完後,由主任管理員回收繳回高市選委會。
警方表示,魏婦觸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9條、第110條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94條。鳳山分局長蔡鴻謀呼籲民眾投票時若有相關疑問,應向投開票所管理員詢問清楚,避免不慎觸法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