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數十次」 軍備局205廠3人被彈劾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前上校林龍基、前一等士官長林憶明與呂建勳等3人於任職期間多次接受廠商招待,前往有女陪侍的酒店、舞廳飲宴,並收受不正利益。監察院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資料照)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監察院今(9)日表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前上校林龍基、前一等士官長林憶明與呂建勳等3人於任職期間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多次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廠商招待,前往有女陪侍的酒店、舞廳飲宴,並收受不正利益14次、24次及7次。監察院今日全票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郭文東所提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表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下稱205廠)前上校工務長林龍基、前一等士官長領班林憶明及前一等士官長化工呂建勳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監察院調查指出,林龍基、林憶明及呂建勳3人均為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受有俸給之武職公務員,卻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多次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廠商招待,前往有女陪侍的酒店、舞廳飲宴,收受不正利益,行政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嚴重損害公務員廉潔形象及政府信譽,有懲戒之必要。
彈劾案文指出,林龍基身為205廠工務中心工務長,為高階主管人員,負有督管軍品生產任務及採購業務全般督導之責,本應奉公守法,以身作則,竟多次接受「機軸半成品等5項」、「閂鎖左導板等3項」採購案得標廠商鍾○公司與榮○公司蘇姓負責人以及申請「進彈滑板操作體」等4項軍品試製認證資格廠商群○公司詹姓負責人之招待,至有女陪侍的酒店、舞廳飲宴,收受不正利益,合計多達14次。
彈劾案文也提到,林憶明負責205廠採購案履約盯催及技術輔訪,並為試製認證評鑑小組編組成員,竟接受上述2家廠商招待,至有女陪侍的酒店、舞廳飲宴,收受不正利益,合計多達24次;呂建勳為試製認證評鑑小組成員,竟接受群○公司招待,至有女陪侍的酒店、舞廳飲宴,收受不正利益多達7次。
監察院指出,3人之行為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依公務員懲戒法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